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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2日红河招聘会人才市场举办夏季人才专场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4-27 10:39:11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人事部门职能作用,搭建企业与毕业生的沟通交流平台,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红河州人才市场将于2010年6月12日举办“红河州人才市场夏季人才招聘会”。
一、主办单位
红河州人才市场、红河学院
二、举办时间
2010年6月12日(星期六),上午9时00分至下午5时00分。
三、举办地点
红河州蒙自县红河学院体育馆
四、参会对象
(一)单位:国有企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三资企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各类非公经济单位和需要接收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二)个人:所有求职人员

五、参会办法
(一)参会单位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资质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非红河州地区的还需提供单位所在地人事行政部门或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许可批件。
(二)参会单位摊位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1)登录红河人才网(2)注册企业会员,并进入“红河人才网企业会员管理中心”;
(3)上传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并由红河州人才市场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对账户充值、缴费(市场会员免费参加招聘会);
(5)招聘会申请单位自行申请摊位及填写招聘会岗位信息;
(6)红河州人才市场工作人员对已填写好的招聘会岗位信息进行审核,并电话通知申请单位。在红河州人才市场管理人员未审核您的招聘会信息时,你的招聘职位可做任意修改,一旦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将不能做任何修改。
2、现场申请:请各参会单位至红河州人才市场(地址:红河州蒙自县文萃路龙泰花园大门北侧)现场申请,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申请:请各参会单位登录红河州人才市场网站下载《招聘会摊位申请表》表格,认真填写完后,将表格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电子版至1026664130@qq.com,同时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红河州人才市场。
(三)请参会单位于2010年6月6日前进行招聘会摊位申报,并提交相关证件。
(四)因场地有限,本次招聘会共设摊位80个,参会单位的展位按报名先后顺序进行安排,因摊位数量有限、额满即止。
(五)红河州人才市场将按照参会单位提供的招聘信息统一打印A3幅面的招聘信息广告。参会单位也可根据各自的需要,按0.5米宽、1米高以内的尺寸自行打印或电脑绘制招聘广告(材料请用轻型板材或软质材料)。自行制作的广告中不得出现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的文字或标识。2010年6月6日后申报招聘会摊位的招聘单位,红河州人才市场不提供统一打印A3幅面的招聘信息广告,请自行准备。

六、提供服务
(一)本次招聘会信息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招聘会现场设立顾问咨询台,为参会单位及毕业生提供政策法规咨询。
(三)招聘会将通过搜索人才信息资源库、媒体宣传、网络信息发布、向省内各大中专院校发布信息等多种渠道吸引州内外毕业生现场参会。
(四)每个摊位允许2名工作人员入场,免费提供工作午餐及饮用水。
七、参会费用
(一)企业单位
每个摊位费用:150元
参会费用包含摊位费、招聘信息打印费、中餐、饮用水、保安、保洁等费用,不提供住宿。参会单位可通过银行汇款、现场缴费(至红河州人才市场)的方式支付参会费用,红河州人才市场可出具正规税务发票。已填报摊位申请表的单位因故要取消摊位时,应于会前一周及时告知红河州人才市场,未提前一周告知红河州人才市场要取消摊位的单位,所产生的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市场会员单位免费入场并优先安排摊位)
(二)求职者
1、2010届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免费入场。
2、困难家庭毕业生凭家庭贫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免费入场。
3、其他求职者购票入场。

八、会务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
地址:红河州蒙自县文萃路龙泰花园大门北侧
邮编:661100    
电子邮件:1026664130@qq.com
联系电话:0873-3734501、3734500(传真)
联系人: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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